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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說法|父親借的錢,子女必須償還嗎?

2023-05-09 10:27    人民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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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案例

  老王生前曾向小明借款20萬元,經(jīng)小明多次討要遲遲未還。老王去世后,小明找到老王的兒子小王,將其訴至法院,要求小王對其父親老王20萬元的借款承擔還款責任,小王當庭表示其已放棄繼承父親的遺產(chǎn),故不應承擔其父親的債務。請問,小王需對老王的債務承擔責任嗎?

  以案說法

  不需要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規(guī)定,繼承人以所得遺產(chǎn)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。超過遺產(chǎn)實際價值部分,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。繼承人放棄繼承的,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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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 以案說法|父親借的錢,子女必須償還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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